李 磊
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副县长
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。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。
负责发展改革(粮食和物资储备、能源)、财政、税务、人社、统计、应急管理、安全生产、政务服务、机关事务管理、行政审批、行政效能、政府采购、国防动员、国有资产、金融保险、小额信贷、目标绩效管理、招投标管理、地方志、保密等工作。
分管县政府办(国防动员办公室、政务服务管理局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)、地方志办公室、发展和改革局(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、数据局)、财政局、国资中心、财政评审中心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、就业服务管理局、人才服务开发中心、农民工服务中心、统计局、应急管理局(安委办)、行政审批局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、县行政学校等单位。
联系县人大、政协、武装、监委以及目标绩效办、编办、消防救援大队、税务局、南部调查队、公积金办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部监管支局、工商银行南部支行、农业银行南部支行、农业发展银行南部支行、中国银行南部支行、建设银行南部支行、南部农商银行、四川天府银行南部支行、邮储银行南部支行、澳门特区赌场,澳门博彩业网址中成村镇银行、人保财险南部支公司、人寿保险南部支公司等单位。
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的建设、廉政建设、应急管理、安全生产、生态环境、对外开放、信访维稳等工作。